一、制定必要性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管理办法》严格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燃气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战略部署,与国务院《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决策部署一脉相承。《管理办法》聚焦第三方施工这一燃气管道安全风险关键因素,通过明确保护范围、细化职责分工、规范施工流程、强化应急处置等措施,构建全链条安全管控机制,是对“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发展理念的具体践行,完全符合党中央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保障公共安全的大政方针和决策意图。
(二)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迫切需要。近年来,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事故多发频发,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管理办法》通过划定保护范围、强化巡检监护、规范应急处置等措施,从源头上防范燃气泄漏、爆炸等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各族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生活秩序。同时《管理办法》要求燃气经营企业加强安全宣传、提供技术指导,同步推进老旧管道隐患整治与智能化升级,既解决当前安全痛点,又提升燃气供应的稳定性和可靠性。燃气管道安全直接关系居民用气、工商业运营、城市运转等民生关键领域,是提升民生保障水平的重要举措,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策导向高度契合。
(三)提升社会对燃气安全重视程度和行业安全管理水平。《管理办法》的实施将释放安全发展的积极信号,从公众层面看,明确的安全管控措施将增强群众对燃气使用安全的信心,提升社会安全感;从市场主体层面看,清晰的责任划分和操作规范为施工企业、燃气经营单位提供明确的行为指引,有利于稳定企业经营预期;从社会治理层面看,《管理办法》构建的协同监管机制和长效治理模式,彰显了政府维护公共安全的决心和能力,将凝聚全社会对安全发展的共识,形成“人人重视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对社会预期具有正向引导作用。
二、制定依据
《管理办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燃气管道保护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坏的通知》等要求,结合新疆实际,进一步规范城镇燃气管道保护措施,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六个章节、十九条规定。第一章总则,包括制定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第三方施工定义等内容;第二章职责分工,包括燃气管理部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燃气经营企业、项目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人等职责分工;第三章施工保护,包括保护方案内容、施工前保护措施、施工阶段保护措施;第四章日常巡检和应急处置,包括日常巡检、应急处置等内容;第五章监督管理,包括宣传引导、社会监督、统计分析等内容;第六章附则。